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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交部的旅遊警示,屢遭批評慢半拍,影響民眾要求旅行社退費的權益。外交部今天強調,旅遊警示跟旅遊契約沒有必然的關係,能不能退團費,必須依觀光局與業者所達成的共識來辦理。

 

(張德厚報導)

 

從泰國紅衫軍事件到近來的H1N1新流感疫情,外交部都被媒體抨擊發布旅遊警示慢半拍,影響民眾要求旅行社退費的權益。對此,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長羅由中表示,目前我國的旅遊警示分級共分為3級,包括黃色警示-提醒注意、橙色警示-建議暫緩前往、紅色警示-不宜前往,但是旅遊警示只是供民眾出國時參考,跟旅遊契約沒有關係,而且世界各國都是如此。羅由中:『從泰國紅衫軍事件到最近墨西哥流感爆發,常常有旅行業者及民眾把外交部的旅遊警示分級與旅遊契約掛勾,我要強調我們跟其他國家一樣,旅遊警示是僅供民眾出國參考的資訊之一,跟旅遊契約沒有關連,也沒有任何的拘束力。』

 

羅由中指出,消保會曾邀集相關機關會商確認,外交部發布的國外旅遊警示,與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條款的適用,不發生必然關係,也就是說外交部是否發布紅色旅遊警示,跟旅行社該不該退團費,不應該掛勾。羅由中強調,民眾如果發生能否退費的疑義,應該依觀光局與旅遊業者所達成的共識來辦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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