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的大概是因為網路上面有人攻擊許瑋倫,然後許瑋倫的粉絲很生氣,就在網路上面對罵了起來

關於網路上面的應該注意的刑責問題,請大家可以看看

【轉貼內容】

攻擊的那個人所可能觸犯的刑責:

1. 因為他說了什麼男人一個換過一個,可能觸犯刑法‧毀謗死者罪   處一年以下徒刑、拘役或1000元以下的罰金

2. 因為他罵了 x 貨,可能觸犯刑法‧公然侮辱死者罪 處拘役或 300 以下罰金

而攻擊那個罵人的粉絲可能觸犯的刑責:

1. 直接罵那個人什麼 x 女人、斜眼歪嘴的,可能觸犯刑法‧公然侮辱罪 處拘役或300以下罰金

2. 公佈罵人的那個人的電話以及工作飯店,涉嫌侵犯隱私權,受侵害者可以依民法求償

3. 在網路上面懸賞,要他的家人或是他的地址電話,可能觸犯刑法‧公然煽惑他人犯罪 可處 2 年以下徒刑、拘役或1000元以下罰金

4. 講什麼 " 呼你死 "、" 衣服扒光拍裸照 " 等,可能觸犯刑法‧恐嚇危害安全罪 處2年以下徒刑、拘役或300元以下罰金

寫這個幹麻??

網路的世界已經不是5年前那個淳樸的社會了,前幾天媒體也報導網路的虛擬世界將出現第一個大使館,即可證明網路已經是現實社會裡面的一個不可分缺的"社會"了。所以請記得我們的發言,可能觸犯現實社會的罰責,千萬不要因為逞一時口舌之快,替自己帶來無妄之災。

YUAN 觀點

飯可以亂吃,話不能亂講(寫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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